第二百十四章 灭族之计-《三国之襄武大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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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和的意思很清楚:这次办渔阳田氏,不但要办成铁案,还要不给“上诉”的机会。因为如果闹到这一步,不但会再度惊动州府,还会惊动旁郡,很麻烦。
那么,怎么才能让渔阳田氏没有上诉的机会呢?律法规定:“年未盈十岁为乞诉,勿听”。只要把渔阳田氏家中近亲属十岁以上者皆牵连入案中,就没人能给他们上诉了。
轻描淡写地将渔阳田氏全族十岁以上者的命运决定下后,刘和望了望堂外的天色,说道:“田公,这局我输了!哎……小丙,你回去后,不要忘了把我说的话一字不漏地告诉子经与宪和。”
休沐日结束后,田丰以生病为借口,早就提前向州郡请了几天的假。——依照律法的规定,请假是允许的,只要时间别太长就行。“吏病满百日当免也”,以病假为例子,如果够一百天,就要被免职了。
三日后,在忙碌中,他请下来的假期转瞬即过,在假期结束的前一天,小丙又来了,没有说太多的话,只带来了简雍的一句口信:“一切按将军的吩咐,事情都已办好。”
田丰了然,这是在暗示:证据都已经准备好了。
有了人证,有了证据,接下来就可以上报州府了。
不过,有一件事挺奇怪,田丰请假的原因一半是为了整理度辽军文案,另一半却正是为了暂时躲开渔阳田氏。为此,他还特地交代了广宁县尉,如果有不认识的人来找他,一概挡在城外。可是,这都连着好几天了,渔阳田氏却没有一个人前来求见,也不知是因为还没有意识到刘和要对他们下杀手,还是因为自恃豪强,没把这当回事儿?
他问小丙:“近日渔阳田氏可有异动?”
“除了陈睿被捕的次日有个田氏的宾客来渔阳县找县令说情,希望能将陈睿放了之外,并没有别的什么动静。”
“噢!”
田丰点了点头,忖思片刻,猜不出渔阳田氏现在的状况,干脆也就不再多想,心道:“管他有无动静,管他是怎么想的,我只管按我的步骤,一步步来就是。”叮嘱说道:“你告诉牵君和简君,就说动手便在这两三日内,教他们务必不可大意,一定要把陈睿看好了,把证据也都放好。”
小丙应诺而去。
在他走后,第二天,田丰的假期结束,也带着护卫军士赶着牛车,骑着马回到了渔阳郡府。一进郡府的大门,就觉得府中气氛有些异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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