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仙之巅,傲世间,有我安澜便有天-《我的残爆人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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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阿福低着头,小声道。

    什么?

    没钱了?

    开什么玩笑?

    他可是平溪镇地主老财王家的嫡子,家有良田数百亩,商铺六七个,怎么可能没钱。

    本能的,王应雄就像反驳。

    然而话到了嘴边,他突然记起了原身的某些记忆,同时也想起来了,穿越至今都快三天了,他似乎还没有见过这具身体的父亲,也就是平溪镇的王大员外。

    在自己的记忆中,原身似乎和现在家里的关系并不好,或者说差不多已经完全闹掰了。

    理由很简单,无非是豪门恩怨罢了。

    原身的母亲虽然是王大员外的正妻,却已经去世了十多年。

    王大员外有钱有势,又不是深情的主,所以在正妻死后不久,便将一个漂亮喜爱的小妾扶正,也就是现在的王夫人。

    一开始,那小妾对原身还算不错,但是后来小妾有了自己的儿子,原身有了弟弟,一切都变了。

    从熟人,到陌生人,再到仇人。

    一切原因,莫过于一个“钱”字。

    王大员外疼爱自己的小儿子,小妾也想让自己的儿子继承王家家产,而王应雄的前身却占着嫡长子的身份。

    这就有些尴尬了!

    他就算跟那些人说,他没打算继承王家的财产,那些人也不会相信啊。

    毕竟自古嫡庶有别,嫡长子承担着一个家族的下一任接班人的重任,他与其他的儿子,在权力专地位上有着极大的差别,几乎所有方面都占有优先权。

    为了避免兄弟相残和家族承接有序,宗族制度有着特殊的继承原则: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父亲的爵位、封邑、官职和财产等。

    即使庶长子年纪比嫡长子大,势力比嫡长子大,甚至更加贤良,都属不允许打破继承人问题上的惯例。

    这几乎是所有封建王朝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定,别说在那些地主阶级,世家层次了,便是邻里乡间升斗小民,都会默默的遵循着这一约定。

    所以啊,王应雄的弟弟想要继承王家的家产,王应雄便是一个绕不开的槛,除非他愿意主动放弃离开平溪镇,否则只能逝去了。

    王应雄想到这里,突然背后一凉。

    却是突然想到了前身的死亡,仅是从马上跌倒,又不是什么重伤,恐怕怎么都死不了吧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前身怎么死的,就有待商议了。

    那么,既然前身能莫名其妙的死掉,他王应雄是不是也会突然的暴毙?

    王应雄想到这里,顿时有点不淡定了,他阴沉着脸,看了自己跟前的小厮阿福一眼,也不知道眼前的小厮,是否还值得相信。

    不过想到自己的处境,似乎除了小厮阿福外,也没有其他人能用了,因此只能按下心头的诸多怀疑,道:“算了,我们先回府吧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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